关于加紧办理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23 10:17 浏览量:893
各设区市社会工作协会:
根据《江西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细则》第四条关于“首次登记期限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一年内”之规定,对2009年度取得资格的社会工作者的注册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请各设区(市)抓紧办理。并将申请登记社会工作师(中级)的材料收齐寄至南昌市广场北路166号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材料包括:社会工作者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工作师证书复印件。
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