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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通知 部署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9 17:22 浏览量: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二)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智力援助、创新开展社区治理、积极探索示范项目、拓宽参与渠道、加强品牌建设等工作任务,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各地老年大学、老年人体育协会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举办老年人健身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三)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开展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不断丰富的阅读需求。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活动。继续制作播出《乐龄读书会》等读书类融媒体节目,开展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协调推动新闻媒体在重阳节前后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省(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