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人才
新闻中心
赣人社字〔2024〕101号2024年社工考试现场人工审...
近日,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
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于近...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
关于建立江西省社会工作项目库的通知 各有关...
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五届(2023)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党...
11月15日,全省&ldquo...
民政部职能配置...
为进一步壮大南昌市...
10月28-29日,中国式...
10月30日上午10时10分...
10月23日,新余市民政...
推进民政服务站建设以...
近日,民政部发布《20...
为进一步发挥全域党建...
上饶市贯彻落实习近平...
为加强与副会长(副会...
9月5日是我国第...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
2023年9月5日,民政部...
近期,2023年度江西省...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街...
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工作...
为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健...
为加快建设社会工作专...
今年以来,新干县认真...
近日,学习强国学习平...
为进一步优化新余市民...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
为贯彻落实《江...
7月31日,广东省社会工...
五社联动聚合力,爱...
根据《江西省赣鄱慈善...
7月21日,景德镇市社会...
为进一步提升社工开展...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为全面掌握余江区乡镇...
“村里的居住环...
为全面掌握我市乡镇(...
为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
6月19日,上饶市社会工...
为深化民生服务领域社...
6月15日,首期“...
为期两天的2023年度社...
为加快培养本土社会工...
“我想要一支可...
近日,宜春市民政局举...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5月27日,2...
为深入贯彻...
为深...
“六一...
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乡镇...
为进一步推动宜春市...
为进一步壮大鹰潭市社...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市社...
4月17日至18日,由中国...
截止4月20日,新余市2...
为实现“...
为进一步加强萍乡市社...
4月11日,记者从...
2023年社工考试现场人工审核材料和照片处理工具下载...
4月6日至7日,新余市...
3月29日-4月1日,为深...
赣县区 &nbs...
近日,江西省社会工作...
3月22日,以“推...
聚焦共同富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
“一直以来,慈善...
近期,全市慈善和社会...
近日,全省乡镇(街道...
...
为深入推进乡镇(街道...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社会工作主...
为进一步推进南昌市乡...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民政...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
为了加快...
2月15日,宜春市微爱...
为壮大宜春市社...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
2023年2月6日,新余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工...
1月17日,民政部慈善...
日前,随着进贤县...
2022年江西省萍乡市积...
12月16日上午,省民政...
“社区及时为我们...
为进一步壮大南昌市社...
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
为进一步推进“...
11月11日,全省创新&l...
10月14日上午,省委常...
10月20-24日,上饶市...
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9 15:30 浏览量:310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精神,从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6月9、10日举行。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其中“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四、报名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省市实行报名初审、考后复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宣布证书成绩无效,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注册登记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