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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出台社工岗位开发、示范点建设及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4 15:12   浏览量:535

    近日,抚州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等12个部门(群团组织)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示范实训点建设及社工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15年该市19个部门(群团组织)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后出台的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
 

  《通知》从认清社工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重要意义、加快推进社工岗位开发与示范点建设、落实社工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强化部门间支持社工发展合力等四个方面对加强社会工作发展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明确,要切实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对获省部级表彰的优秀社工和优秀社工案例从福彩公益金中视情发放一定的奖励金。
 

  《通知》指出,要大力支持社工人才示范点和教育实训点建设。将从福彩公益金拿出一部分资金着力打造市级社工人才示范点、“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服务平台、社工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养老+社工”实训基地。
 

  《通知》提出,将落实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人员职业津贴制度。对在社区中取得并从事社会工作的初级、中级社工师的由同级财政每人每月分别安排100元、200元职业津贴,实现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区社工的目标。
 

  《通知》指出,将建立社工人才及机构培育扶持机制。大力实行本土社工人才培育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社工考前培训和再教育培训,并对当年通过考试取得社工资格证书人员从福彩公益金中报销当年考试报名费用。(抚州市民政局何影 艾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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